各中青賽地方賽事辦公室、相關(guān)球隊:
為落實(shí)《中國青少年足球聯(lián)賽賽事組織工作方案》要求,做好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、U15組全國總決賽賽事組織工作,結合各大區往屆中青賽參賽情況,中青賽賽事辦公室制定了《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、U15組全國總決賽名額分配辦法》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《辦法》)。具體如下:
一、適用范圍
本《辦法》適用于2025年第四屆中青賽男子U13、U15組全國總決賽階段名額分配。
二、分配原則
結合2022年至2024年三屆中青賽各地方晉級全國總決賽淘汰排位賽階段隊伍數量進(jìn)行綜合評分,依據加權分數排名順序由高到低分配名額。
三、名額分配辦法
(一)加權分數及評比辦法
中青賽賽事辦公室按照分配原則,各大區2022年參賽球隊進(jìn)入全國總決賽數量占比20%,2023年占比30%,2024年占比50%,三年加權綜合評分多者,排名列前。
如綜合評分相同,將比較2024年晉級全國總決賽淘汰排位賽階段隊伍數量;如仍相同,則比較2023年晉級全國總決賽淘汰排位賽階段隊伍數量;如仍相同,則比較2022年晉級全國總決賽淘汰排位賽階段隊伍數量。
(二)名額分配
1.中青賽各大區分別獲得2個(gè)基礎名額。
2.結合男子U13組往屆賽事各大區積分,綜合評分排名第一的大區獲得7個(gè)積分名額;綜合評分排名第二、第三的大區獲得5個(gè)積分名額;綜合評分排名第四、第五、第六的大區獲得1個(gè)積分名額。
3.結合男子U15組往屆賽事各大區積分,綜合評分排名第一的大區獲得7個(gè)積分名額;綜合評分排名第二的大區獲得6個(gè)積分名額;綜合評分排名第三的大區獲得4個(gè)積分名額;綜合評分排名第四的大區獲得3個(gè)積分名額;綜合評分排名第五、第六的大區無(wú)積分名額。
四、球隊遞補原則
各地方應在規定時(shí)間內完成全國總決賽參賽確認工作,如球隊無(wú)法參加全國總決賽,則按以下原則進(jìn)行遞補:
(一)如本大區內原排名順位球隊無(wú)法參賽,則最多可在本大區內向后順延三支參賽球隊進(jìn)行大區內遞補。
(二)如各大區按前述條款(一)無(wú)法遞補球隊,則按照各大區綜合積分順序由高到低依次進(jìn)行遞補,最多可在本大區內向后順延三支參賽球隊遞補。
五、其它
本《辦法》的未盡事宜,由中青賽賽事辦公室負責解釋。2026年第五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、U15組全國總決賽名額分配辦法將依據本《辦法》原則另行制定。
中國青少年足球聯(lián)賽賽事辦公室
(中國足球協(xié)會(huì )代章)
2025年7月24日
附:第四屆中青賽男子初中年齡段U13、U15組全國總決賽名額分配表